一、 组织构成
(一)分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分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3人,具体委员设置按工作需要调整。
(二)工会小组
分工会委员会下设工会小组,根据学院系部组织构成和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确定工会小组的划分和工会小组组长的任命。
(三)分工会委员会产生
分工会委员会成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主席候选人组织新当选的委员召开会议,根据情况确定具体职责分工。
(四)分工会委员任期
分工会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二、 委员职责和工作内容
角色 |
职责和工作内容 |
主席 |
在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分工会总体工作和教代会具体工作。参加学校工会相关会议并传达、落实其精神;参加党政联席会;制定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负责会费预算与决算;定期主持召开分工会委员会议,协调各委员之间的工作;组织分工会换届选举、教代会代表选举;组织代表参加学校教代会、筹备和组织二级教代会会议等。 |
副主席 |
协助主席做好上述工作,主席暂时无法到位时,代行主席职责。做好分工会工作记录、会员档案、分工会活动档案整理和保存;协调和支持各委员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记录和活动考勤,做好分工会系统的评优考核具体工作。 |
文体委员 |
配合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安排,负责分工会的文娱、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策划、开展。组织会员参加市教工委和/或学校的运动会、郊游、文艺表演和/或比赛等;组织学院的体育健身活动、联欢会和文艺活动;做好文体活动的记录、考勤和档案保存,每年12月移交副主席统一保管。 |
组织委员 |
配合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安排,负责分工会的会员信息档案工作、新会员入会工作和会员离会工作;会费收缴、管理和公开;会员生日活动等。做好会费收支记录和会员档案保存,每年12月移交副主席统一保管。 |
女工委员 |
配合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安排,负责分工会各种与女性会员密切相关的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教职工家属统筹、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妇女节活动、六一儿童节活动等。做好相关记录,每年12月移交副主席统一保管。 |
生活委员 |
配合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安排,负责分工会的各种福利和送温暖工作。负责各种福利的统计、采购或领取与发放;负责接收困难补助申请、上报、领取和发放;协助主席副主席做好送温暖工作。做好福利发放档案记录、困难补助档案记录,每年12月移交副主席统一保管。 |
青年委员 |
配合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安排,负责分工会与青年教职工相关的工作。配合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新进教师的指导、培训工作;配合学校、负责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和各种教学评优、评比和比赛;组织新进教师参与各项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婚恋问题,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单身联谊会并提供有关信息。 |
宣传委员 |
配合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安排,负责分工会的宣传工作。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有关分工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各种展板的组织、撰写和材料提供、网络宣传材料的撰写和提交,各种活动的摄影摄像及其材料整理保存。每年12月将宣传材料根据活动主题和时间整理后提交副主席统一保管。 |
三、工作流程
(一)入会、离会和会员信息档案
1、新进教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经主席签字后提交给组织委员。
2、组织委员记录新会员信息,更新会员名单,保存新会员档案。
3、会员因学校内工作岗位变化离开分工会,组织委员做好会员名单更新。
4、会员因离退休离会,组织委员应向分工会和党政班子提议举办离会活动,赠送礼物。
5、分工会委员会成员负有保管好会员信息的责任,不得泄漏会员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重要信息。
(二)会费收缴和管理
1、每年由组织委员根据校工会提供的会费收缴名单和数额向会员征收会费,按程序上交会费。
2、分工会会费支出做好记录,每年二级教代会会议通报分工会财务情况。
(三)保险和医疗统筹
1、各种学校统一安排的保险按学校具体工作安排,由女工委员配合完成。
2、女工委员配合校工会做好医疗统筹名单确认工作,医疗统筹新增名单(主要为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新生育子女)由教职工报给女工委员。
3、根据需要学校工会安排发放统筹。
(四)子女入托入学
女工委员配合校工会做好分工会会员子女入托、入学登记上报工作。
(五)困难补助
帮扶困难职工,在学校工会统一安排下发放困难补助。
1、困难教职工向主席或生活委员提交申请、工会委员或工会小组组长提名、群众提名等途径产生发放补助对象名单。
2、组织召开分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分工会小组组长会议讨论审议确定补助名单和发放补助数额。
3、上报学校并在学院公示,并进行发放。
(六)送温暖
1、分工会要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或家庭发生重大事情,本着“轻重缓急”和尊重会员意愿的原则,及时探望和慰问,赠送慰问品。
2、会员生日、结婚、生育以各种形式表示祝福。
3、会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生育,探望、慰问并赠送补品或婴幼用品。
4、根据学校、学院安排,慰问困难会员、离退休教职工,赠送慰问品。
(七)优秀评选
分工会的优秀评选主要指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和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其他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按学校部署和要求进行。
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每年12月,分工会主席根据学校工会统一部署组织评选,报党总支审批,公示,上报校工会。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每年12月,副主席根据分工会活动考勤记录统计会员参与活动情况,提交分工会委员会议审议确定优秀积极分子候选人(会员人数10%);分工会委员会商议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审批,并于院内公示,上报校工会。
(八)分工会换届选举
1、由党总支委员、党政领导及上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组成换届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总人数;由组织委员准备选票;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会员在全体会员中投票;
3、分工会委员会统计投票结果按得票从高到低推举候选人(按拟选委员人数差额一至两名推举);
4、换届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委员准备选票;
5、召开会员大会现场投票并统计、公布投票结果;
6、主席候选人作为召集人,组织新当选委员开会,商议、决定分担职责和工作具体分工;公示新一届委员名单和分工;
7、新一届委员会名单由新任主席上报校工会。
四、附件
1、《外语学院分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2、历届分工会委员会名单
附件1
外语学院分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一、评选组织机构
分工会组织评选工作组,分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党总支书记、分工会委员和各工会小组组长组成。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激励先进,带动全体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
分工会全体会员。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积极分子评选采取推选制,以校院两级各项活动参与度为主要标准,为学院或学校工会活动做出成绩贡献为补充标准,依据各项活动记录,以次数从高到底顺次产生。
(三)评选人数为会员人数10%。
五、评选程序
1、每年12月,副主席根据分工会活动考勤记录统计会员参与活动情况,提交分工会委员会或评选工作组审议确定优秀积极分子候选人;
2、分工会委员会审议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审批,并在院内公示;
3、上报校工会。
六、附则
1、本办法与2011年由外语学院分工会委员会制定并实施,2013年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二次修订。
2、本办法由分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2 历届分工会委员会名单
2011届分工会委员会
外语学院2011届分工会委员会成员:主席韦美璇、副主席兼文艺委员裴姝娟、女工兼生活委员刘建华、青年委员兼体育委员董时雨、宣传委员桂天寅。
2014届分工会委员会
外语学院2014届分工会委员会成员:主席韦美璇、副主席兼文艺委员裴姝娟、女工兼生活委员杨润芬、宣传兼青年委员孙静波、组织兼体育委员韩红。
2017届分工会委员会
外语学院2017届分工会委员会成员:主席兼生活委员裴姝娟、副主席兼组织委员王清华、女工兼文体委员黄春燕、宣传委员郝琳、青年委员李青青。
2020届分工会委员会
外语学院2020届分工会委员会成员:主席裴姝娟、副主席兼组织委员王清华、文体委员黄春燕、宣传委员郝琳、女工委员韦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