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外语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申报名额
外语学院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1名,2017级可以申报,奖金额度8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三年学习成绩均为年级前10名以内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突出。
3.三年体育平均分或者体测平均分成绩良好以上。
4.无不及格现象。
5.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和大学英语六级。
6.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省级奖励的学生优先。
7.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要求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在9月8日之前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个人综合素质表现材料(包含自2017年9月至今的所有成绩的成绩单一份、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份、获奖证明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人文楼109办公室李青青老师处,并将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iqingqing@bwu.edu.cn。
以上材料请如实完整填写。
外语学院将综合考虑申报学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由外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票选决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人选报送学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报名额和范围
外语学院共有励志奖学金名额若干,在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资格参评(即于2019年10月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突出。
3.三年体育平均分或者体测平均分成绩良好以上
4.无不及格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要求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于9月29日之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份,成绩单一份(2019-2020一整个学年的成绩,需等本学期考试结束后出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表一份(附件2),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份,并附所获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人文楼109办公室李老师处,并将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iqingqing@bwu.edu.cn。
以上材料请如实完整填写。
其他事项:
1、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的学生。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10月20日前于外语学院网页予以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疑问,请咨询13911670401。
3、由于已经启用学工系统和新版的国家资助系统,后续还有系统内的操作,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外语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