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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关于寒假留宿申请安排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1年12月31日 点击:【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关于寒假留宿申请安排
作者及出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2-31   点击数:146   

一、关于寒假留宿的总体要求和说明 

1、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留宿学校 

2、大四实习者(远郊区县)、其他年级贫困无法回家者以及参加展演的大艺团成员(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方可申请。 

3、全部公寓楼暖气低温运行,不保证室温。 

4、留校学生安排集中住宿,集中住宿房间为男生6号楼(40人)、女生20号楼(50人)。 

二、办理程序 

1、大四实习者,需携带实习证明、留宿申请和遵守住宿管理和安全规定保证书(见附件),经院内签字、盖章并登记留宿具体时间后,到所在公寓楼办理。 

2、其他年级需携带相关证明,留宿申请和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保证书(见附件),到院内签字、盖章并登记留宿具体时间后,到所在公寓楼办理。 

三、办理时间 

1、学院受理时间为:12月31日—1月6日 

2、公寓办理时间为:1月5日、6日 

四、办理地点 

1、学院办理地点:人文楼605 

2、公寓办理地点:各公寓楼管理员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