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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23日 点击:【

外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外语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和范围

外语学院共有励志奖学金名额若干,在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资格参评(即于202110月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排名位于专业前40%,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3.体育或体测成绩良好以上;

4.无不及格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要求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于1025日之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份,综合素质测评表一份(附件2),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份,并附所获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人文楼109办公室李老师处,并将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iqingqing@bwu.edu.cn

以上材料请如实完整填写。

其他事项: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的学生。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10月30日前于外语学院网页予以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疑问,请咨询13911670401

3、由于已经启用学工系统和新版的国家资助系统,后续还有系统内的操作,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xls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外语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2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