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欢迎您!
各团支部、学生会: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自身优势,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性,带领我校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开拓创新。根据校团委的要求,外语学院将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团员的评选范围: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团员。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志愿委员、纪检委员等);上一届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副部级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院、研究生部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主动,认真负责。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良好,2017——2018年度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5)认真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实践活动。
(6)校级学生组织参照以上条件,并结合自身情况拟定具体评选条件。
2.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2)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谦虚诚实,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3)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5)优秀团干部参评者须担任团干部满一年。
(6)学习目的明确,成绩良好,2017——2018年度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且各科平均成绩排名在团支部前50%(含)。
(7)基层团干部不得少于评选结果的50%。
(8)校级学生组织参照以上条件,并结合自身情况拟定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
1.外语学院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名额共12人,其中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1人,学生会推荐优秀团员3人;优秀团干部共5人。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各分团委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评选细则。
3.评选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选。
4.参评者须在支部大会上对上一年度团内工作进行述职,到会团员需对其进行评议,现场统计并公布票数,赞成票超过半数方可当选。
5.支部大会记录、评议记录需与评选结果同时报送分团委组织部。
6.评选过程原则上要求班主任参加。
7.分团委审核评选结果,对于评选过程及结果存在问题的团支部,应要求其重新评选。
8.分团委集中评选优秀团干部,并在分团委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分团委组织部随机选取团支部检查、监督评选工作,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附件2)。
10.校团委组织部将抽查各支部评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分团委。
11.校团委将从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中评选出部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推荐到团市委参加北京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将参照团市委文件执行。
12.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页、共青团网页公示7天。
五、材料上报
请各团支部和学生会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附件5)于2018年12月18日下午5:00前上交至人文楼607办公室;参与评选优秀团干部的同学请将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汇总表》(附件6)和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同一时间之前上交至人文楼607办公室。
注:以上各附件均上交原件。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doc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doc
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汇总表.doc
外语学院分团委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