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2017-2018学年学院获得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6人,根据上一年度贫困生情况,按各年级贫困生比例分配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7级1名、16级1名、15级4名。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自主申报、评审小组结合学习成绩和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审,现将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共1名):
2015级 杨涛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6名):
2015级 樊咏、汪秋月、朱祥博、许丽莹
2016级 闫冬
2017级 廖卫婷
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0日),如对评选结果无异议,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将正式施行;若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李老师13911670401)提出申诉,公示期过后概不受理。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