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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党总支 添加时间:2011年10月10日 点击:【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及出处:学院党总支   发布日期:2011-10-10   点击数:243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各高校 必须严格 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7〕32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0〕13号) 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认真开展评审工作,确保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条件
(一)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乐于助人,无不良嗜好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三)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以及专业英语四级,通过专业八级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校级(包含)以上活动中获奖,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
(五)有一定的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
三、材料填报
1 、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推荐理由的内容和字数需符合填写要求,杜绝内容雷同的情况。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2 、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限500字左右。标题与报送材料名称一致,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
3 报送时间10月13日下午4点30前将电子版发到wyxyxsgz@sina.cn邮箱,邮箱密码为:wyxyxsgz,纸质版交人文楼605,逾期不予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