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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及出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0-25 点击数: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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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任课教师及时进行“成绩系数设置”修订工作。如果您不能够及时提交成绩系数设置,将会影响本学期期末考试总体安排和成绩录入工作。
一、录入方式:登录学生学业事务系统(http://saas.bwu.edu.cn)
1、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的工作”à“成绩系数设置”菜单。
2、教学班成绩系数设置:
a)下拉菜单选择“学期”(2011年秋季学期);
b)下拉菜单选择“成绩类型”(百分制或五级制);
c)“形成性评价”:勾选平时成绩组份,按照实际情况勾选一项或多项并录入相应组份对应的“评价方式”及“系数”,不要勾选多余组份,以免影响正常的成绩录入;
d)“终结性评价”默认已经勾选,请设置“评价方式”(即考试方式)和“系数”;
e)设置考试阶段,选择“随堂考试阶段”或“期末考试阶段”。需要教务处集中安排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的笔试课程请设置为“期末考试阶段”,由教务处集中排考;其它课程请设置为“随堂考试阶段”,如论文、考察及实践等。机考的排考由开课院系根据机房占用情况自行安排,也属于“随堂考试阶段”。
3、点击“预览成绩计算公式”,检查公式显示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4、重复步骤2、3完成所有课程的成绩系数设置工作。
二、录入截止时间:2011年11月6日
为避免因系统或网络等问题影响各位教师正常录入,请各位任课教师于11月3日之前登录系统录入并在录入成功后重新登录系统检查录入是否有误,如需修改可直接在系统中修改并重新保存。11月6日之后教务处开始收集本学期期末考试评价数据,一旦数据收集完成,所有课程的考试方式、成绩系数等信息将无法修改。未录入系数的课程无法收集到排考任务中。
三、温馨提示
系统中录入的考试方式须与教师提交的《北京物资学院考试试卷审查单》及《北京物资学院试卷分析报告》上填写的考试方式一致。请各位任课教师在提交纸质的审查单和分析报告前确认是否与系统录入一致,教务处排考时以教师在系统中录入的考试方式安排。
联系电话:4127,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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