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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1年12月06日 点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的通知
作者及出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12-06   点击数:180   
本学年学杂费减免工作已经启动, 请学生提交 A4 纸手写版申请(申请中请写明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理由,减免等级及具体费用等),填写《减免写杂费审批表》;请班主任、辅导员签署相关意见。
请同学们于 12 月8 16 00 前将上述材料准备齐交予人文楼605。

下次学生工作系统例会针对申请情况进行讨论,讨论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复。12月底前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1.减免学费对象: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减免部分学费;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2.对申请减免学费学生的要求:
3.学费减免每学年审批一次,仅限于当年学费、住宿费。减免比例有三种:学费、住宿费的全部、1/2或1/3。享受学费减免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3%。

 

具体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