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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外语学院大英教师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24日 点击:【

5月22日下午,大英党支部13位老师集体学习讨论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首先,支部书记韩红老师介绍了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和支部安排。然后,她播放了三段警示教育视频。最后,她解读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内容特点。

在学习讨论环节,老师们认真研读手中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自己最认同的内容。

五位老师针对第153条的内容表态:在网络和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党员更要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在网络和公共场所散播不当言论,不能发表有损党员形象的言论;我们党员要抵制不当言论,不听信,不传播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作为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阅读书籍和使用网络时,应注意鉴别,谨慎浏览;不在网络和课堂上发布或传播不正言论;作为党员教师,我们必须警惕不当的网络言论,铭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维护网络安全。

李军伟老师谈到今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第127条的规定印象深刻。该条规定是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该条规定把见义勇为的社会责任写入了纪律处分条例,使之成为一项约束性规定。我个人觉得这项规定符合社会的期待,党员理应成为社会的模范。弘扬社会正义,党员理应做表率。针对第29条,万静静老师有感而发:贪污是个老话题。以前我可能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远。如今再看,关于这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等的问题,恰恰说明了人性在面临诱惑时候的脆弱。在这样的位置,能抵御住诱惑的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针对第58条,张雪丹老师说“针对阴奉阳违两面人的具体处分条例,感觉大快人心。”

谢桂梅老师和韩红老师针对条例第132条表态:作为一位事业单位的高校教师,要尽量避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作为一名一线教师,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关心爱护学生,助力他们的成长。将调查研究作为进一步改善自己工作的出发点。

老师们高度认同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表示要以《纪律处分条例》为行为准绳,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中央的领导,在思想上与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